RIKEC 原住民族法學系列講座-《原住民族基本法》二十年:自治權的實踐與未竟之路

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含RIKEC 原住民專班)於12月9日舉辦「RIKEC 原住民族法學系列講座」,由人文社會科學學院院長傲予莫那Awi.Mona教授代表主辦單位主持,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前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Icyang Parod蒞臨演講,以《原住民族基本法》二十年為題,分享原住民族自主權在法制與政策實務上的發展與挑戰。

本次講座亦有原住民民族學院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陳張培倫教授與陳毅峰教授出席與會,展現校內不同學術領域對原住民族法學教育的支持與關注,也突顯東華大學在原住民族法律與政策議題上的跨領域連結。此外,本次講座吸引花蓮海星高中高一、高二學生與師長主動報名參與,學生以自主方式走進大學教室,實際接觸原住民族法律與政策學習,現場互動熱絡。
開場時,夷將前主委以阿美族語向同學問好,點出本場講座的核心:自治權必須奠基於語言與文化的主體實踐。夷將前主委從原住民族權利的國際發展脈絡與歷程談起,分享他年輕時期前往瑞士日內瓦參與國際會議的經驗,指出臺灣原住民族能在國際場域發聲,是歷代權利倡議者一棒接一棒、長期投入努力的成果;自治不只是法制安排,更是族群在全球政治場域中主張自我位置的行動。
接著,他回顧《原住民族基本法》立法歷程,強調該法律源於部落、社會運動與政府多年對話與爭取,而非自然生成。法條內容涉及土地、諮商取得同意(FPIC)、語言、教育、文化與自我治理等議題,與部落生活息息相關。他指出,權利寫入法律並不代表自動落實,仍須透過政策推動與行政執行,使法律真正成為影響社會與部落的制度工具。
在談到語言政策時,他播放蔡英文前總統公開道歉影片,帶出語言流失的歷史與政治責任,並說明語言成為「國家語言」不僅是文化復振,更是對歷史壓迫的制度回應。語言政策之所以能逐步落實,正是因為行政體系持續推動修法與相關落地措施。他也攜帶原住民族權利的重要著作與學生討論,鼓勵青年不只閱讀法律,更應理解部落需求,讓法律成為社群真正能使用的工具。

最後,他勉勵青年:「你們不會說族語,沒關係,那不是你們的錯;但請從現在開始學,把流失的語言找回來。」他強調,語言不只是課程或政策,更是每位原住民族青年能親自回應的文化責任,也是自治的根基。
本次講座亦吸引花蓮海星高中學生自主報名參與,不僅提升高中端對原住民族法律議題的理解,也促進不同教育階段之間的交流。國立東華大學RIKEC 原住民專班未來將持續深化與高中端的連結,協助更多青年以自身文化為根基,探索法律與公共事務領域的學習方向,共同培育下一世代原住民族法政人才。





